供应商和其他参与市政采购过程的人的不当行为是生活中始终存在的事实。
有一句古老的足球谚语说:“如果你没有作弊,你就没有努力。”
足球是如此,销售也是如此。大多数类型的供应商不当行为(例如,以他人的货物冒充他人的货物,一般的虚假陈述)只引起民事救济,例如要求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的诉讼。
然而,尽管在商业关系中,包括与市政采购有关的商业关系中,总是存在一定程度的给予和索取,但有些不当行为远远超出了界限,不仅会导致民事责任,而且还会导致刑事责任。
虽然直辖市有权得到刑法的保护,但其使用也应受到保护。
在合同纠纷中,绝不应以刑事指控相威胁或将其作为一种谈判策略。这种行为本身不仅可能意味着敲诈勒索,而且可能会影响刑事指控的成功起诉。
市政当局怀疑自己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应当向警方报案。
另一个与供应商有关的问题是伪造。
伪造原产地证明、质量证明或其他文件,无论是否与贸易有关,均属刑事犯罪。
制作虚假文件包括在任何重要方面更改真实文件,例如在文件中添加虚假日期、证明、印章或任何其他重要内容,或通过擦除、删除、删除或任何其他方式。
伪造物品的刑事处罚最高可达10年监禁。除了基本的伪造罪外,在市政采购中还有一些更具体的相关罪行也很严重。
如果在向市政当局提供服务或材料方面发生特别严重的虚假陈述,可以考虑以欺诈罪提起刑事诉讼。
刑事违约也是市政采购中的一个问题。
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违约才构成犯罪。
《加拿大刑法》中可能确定的案件,其中规定:
任何人故意毁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这样做的可能后果,无论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将会
- 危及生命;
- 伤害: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
- 使有价值的财产或个人财产遭受破坏或严重伤害;
- 剥夺一个城市、一个地方或其部分、全部或大部分居民的光、电、气或水的供应;
- 在公共运输的铁路上延误或者阻止任何机车发动机、机车车辆、货运、客运列车或者汽车的运行,是犯罪;
- 属可公诉罪行,可处五年以下监禁;或
- 即审即决的罪行
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代理人向市政当局的雇员(或其他人)支付贿赂或其他秘密佣金以诱使该雇员将合同授予供应商也是一种刑事犯罪。
联邦竞争法规定了一系列旨在限制商品和服务供应中不守规则的竞争的阴谋和其他安排的犯罪行为。
在安大略省,有两个省级法规管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分别是《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和《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
还有联邦立法,但通常情况下,这与市政环境无关。
Stephen Bauld是政府采购专家,可以通过swbauld@purchasingci.com与他联系。他的一些专栏可能摘录自巴特沃斯出版的《市政采购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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