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的公司一样,市政当局如果要采取行动,就必须通过代理机构。
特别是,市政当局签订的任何合同只能通过代理人签订,无论该代理人是个别议员、市长、市政当局的官员或雇员,还是仅为订立合同而指定的特别代理人。
一般来说,市政当局与其他类型的公司一样,在合同法的一般规则下运作,但这一一般规则在表面权力问题上有一个重要的例外。
明显的权威的原则可以总结如下:一个人的言行,代表或允许它代表另一个人有权代表他(或她)的行为,他是受对方的行为对人处理他代理的信仰任何这样的代表,在相同的程度上,仿佛这样其他的人有权力,他表示,虽然他没有这样的实际权力。
如果一个人与公司的个别主管人员而不是董事会打交道,他或她必须证明董事会已经证明该个别董事拥有相关的权力。不过,该公司肯定有什么不愿意让步的地方。
此外,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已被通知缺乏授权或因交易事实而被询问的第三方,也没有任何保护。
这些原则在市政当局的情况下基本上是合格的。市政法律中没有类似于室内管理规则的规定,如《安大略省商业公司法》第19条等立法中所规定的规定。
换句话说,室内管理规则的成文法或普通法版本都不适用于市政公司。
加拿大关于市政当局不适用室内管理规则问题的判例法可以追溯到19世纪。
其中最重要的案件之一是加拿大最高法院对watererous Engine Works Co. V. Palmerston一案的判决。
人们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帕默斯顿镇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本议会建议消防和水务委员会向水务公司、罗纳德公司或任何供消防车出售的发动机要求最低价格和条款,并在下次议会会议上报告。”
该委员会向议会汇报了情况,并请求批准签订购买合同。收到并通过了该报告。
在原告和被告市政当局的公司印章下签署并签订了一份建造蒸汽消防车的合同。江南平台下载
合同由市长签字,书记员会签,并加盖公司公章。
然而,从未通过任何批准购买消防车或批准合同的细则。
1890年6月19日,该镇收到了这台发动机。7月21日,市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停止与原告就购买发动机进行的所有谈判,并通知原告将发动机从市政厅移走。
最高法院要确定的问题是,当没有任何附例授权合同时,一个城镇是否可以对合同负责。
非常大的采购必须直接得到理事会的批准。但是,章程通常明确地将有限的采购权力委托给市政当局的官员。
Stephen Bauld是政府采购专家,可以通过swbauld@purchasingci.com与他联系。他的一些专栏可能摘录自巴特沃斯出版的《市政采购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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